今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各级单位的共同努力,预算执行得到切实保证,全县财政收入稳步增长,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算执行主要表现以下特点:
(一)地方级和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明显回落。
上半年,地方级财政收入完成38,52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20,777万元,同比下降35.0%;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00,01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收29,699万元,同比下降22.9%。其中,属于主体税种的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分别减收6,578万元和4,735万元,属于小税种的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分别减收1,922万元和13,623万元。财政收入明显下降的原因是:一是受2018年省政府新体制影响,原有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在与国家5:5分享的基础上,省里又分享一半,即县级仅分享2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家与县市6:4分享的基础上,省又参与县市既得部分4:6分享,即县级仅分享24%;二是2018年1月、5月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有分别下调增值税、所得税税基;三是经济下行和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影响,我县重点税源企业和房地产税收减少;四是一次性税源大幅减少,没有可以挖掘的潜力。下半年全县各税收部门一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做到目标细化、责任刚化、任务硬化,确保足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二)财政支出保障到位,时效性不断增强。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合理安排支出,积极筹措资金、调度资金,使我县各项支出均得到了较好的保障。截止六月底,全县一般预算财政支出完成331,2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658万元,同比增长2.4%,完成年度预算的67.8%。从支出功能分类来看,在涉及民生等各类支出中,我县财政及时有效、有力有序地保障到位:一是确保了教育、社会保障及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1-6月份,教育支出57,394万元,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对资金的需要,保证了特岗教师工资的及时发放;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达81,860万元,很好地保证了城乡低保经费、优扶和社会救济、就业、失业保险及养老保险的支出需要;三是住房保障支出达14,514万元,同比增长226.4%,为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在涉及全县经济发展方面,1-6月份农林水支出达到83,1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使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到位,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从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国家耕地轮作休耕保护试点制度,全面支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各类重点支出的执行到位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有效地促进了我县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