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起,县市场局组织各分局(所)对全县范围内疫苗配送、仓储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坚决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县市场局要求各分局(所)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疫苗配送企业、仓储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关企业和单位是否在规定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疫苗购销渠道是否合法等问题。7月27日前对购用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疫苗单位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中如发现问题疫苗、过期疫苗等必须立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并及时上报。截止7月26日,检查未发现存在问题的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