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农安  透视政府  今日农安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办事  投资农安  黄龙文化 
 
今天是:
 
 
网络快讯 · 7月27日,省政协副主席李晋修到农安县调研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 7月23日,全省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现场会农安县试点展示顺利开展         · 7月20日,县委书记韩明玉主持召开中共农安县第十四届委员会【2018】第14次常委会(扩大)会议         · 7月18日,县委书记韩明玉带队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 7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吕凝带队到农安视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7月12日,县委书记韩明玉调度部署当前重点工作         · 7月11日,市委秘书长马延峰到农安县调研伊通河综合治理工程情况         · 7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交流会         · 7月10日,长春市软环境办到农安督查上半年软环境建设         · 7月6日,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邵利到农安县调研波罗湖湖长制工作   
 

盐务局

 公开指南 
 编制说明 
 规章制度 
依申请公开查询
申请人类型: 公民 法人
证件代码:
索引号: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部门导航>>驻县部门>>盐务局
公开指南
2018-07-31

名称:吉林省农安县盐务管理局

地址:农安县植物油厂路7号

邮编:130200

电话:83225192

机构职责:农安县盐务管理局是经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在省、地区下盐务管理局领导下、管理全县盐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强化食盐专营管理措施,盐业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公正、公开、文明规范、有效。

二、教育、培养盐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宣传盐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除碘缺乏病有关知识,接受其对盐业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政违法案件,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

四、依照行政处罚程序,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贪污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法进行市场稽查,监测、检查活动时,目的明确,符合法律要求,遵循法定程序,不得妨碍当事人的正常活动和合法行为,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依法对违法财务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七、依法办理《个体工商户代销食盐许可证》,并检查其食盐销售管理情况。

八、依法受理对涉盐违法行为的举报,做好执法监督,行政应诉工作。并做好统计工作,按照有半规定及时上报。

九、配合质量监督、卫生部门,抓好碘盐质量,巩固提高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盐价管理,

十、完成政府和上级组织赋予的盐业行政执法机关汇报有关盐政执法,市场管理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主办单位:中共农安县委 农安县人民政府
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兴华路1555号 邮编:130200 联系电话:0431-83232812
网站维护:农安县互联网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春首佳科技有限公司
吉ICP备05006064 吉公网安备 22012202000004号 网站标识码:2201220003